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232-87
粟 ( 谷 子 )
Millet in husk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粟。
1 分类
根据粟的皮色和粒质分为两类:
1.1 粳粟:种皮多为黄色(深浅不一)及白色、米色,有光泽,米质粳性,纯度达95%及以上。按照粟的千粒重分为两种:
1.1.1 大粒粳粟:千粒重在3.0g及以上。
1.1.2 小粒粳粟: 千粒重在3.0g以下。
1.2 糯粟(俗称粘谷子):种皮多为红色(深浅不一),微有光泽,米质糯性,纯度达95%及以上。按照粟的千粒重分为两种:
1.2.1 大粒糯粟:千粒重在3.0g及以上。
1.2.2 小粒糯粟:千粒重在3.0g以下。
2 等级指标
2.1 各类粟以容重分等,不完善粒、杂质、水分为增减价项目,质量指标见下表:
| 等级 |
容重,g/l |
不完善粒%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
大粒粳、糯粟最低指标 |
小粒粳、糯粟最低指标 |
总量 |
其中矿物质 | ||||
|
1 |
670 |
680 |
1.5 | 2.0 | 0.5 | 13.5 | 正常 |
|
2 |
650 |
660 | |||||
|
3 |
630 |
640 | |||||
2.2 各类粟以2等价为计价基础。
2.3 卫生项目按 GB 2715-81《粮食卫生标准》,GB中2761-81《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GB 4809- 84《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GB 4790-84《粮食中二溴乙烷残留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GB 5127-85《食 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执行。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执行。
2.4 收购粟的水分最大限量和安全储存水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名词解释
3.1 容重
粮食籽粒在一定容积内的重量,以"g/l”表示。
3.2 千粒重
一千粒完善粟,在标准水分下的重量 。
3.3 不完善粒
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3.1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胚乳的颗粒。
3.3.2 瞈\\"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