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国鉴定的农作物品种应提交的鉴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要求:
1.《全国农作物品种鉴定申请书》单独分订,一式17份。
2.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2套(须有封面和注明页码的目录),包括:
(1)申报全国鉴定的材料目录;
(2)《全国农作物品种鉴定申请书》;
(3)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
(4)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品种标准描述、品种标准编制说明以及标准图片(如茎、芽、叶耳、叶姿等形态特征彩图)。
(6)通过省级审定(鉴定、认定)品种,提供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鉴定、认定)委员会的审定(鉴定、认定)证书或审定(鉴定、认定)意见复印件。;
(7)转基因品种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8)申请新品种保护的,提供新品种保护公告或保护受理的复印件;
3、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的电子稿于各作物规定日期前发至试验组织管理单位有关人员信箱中(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和试验主持人信箱中,并按要求装订带至各作物品种鉴定会。
4、品种选育单位与试验申请表中应一致,选育单位为两家(含)以上时,需同时在《全国农作物品种鉴定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5、品种命名符合有关规定。
6、材料一律用A4纸。
7、各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年度汇总报告由试验主持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