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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发掘杂粮的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潜力的提案

来源:微观三农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08-15   |  阅读次数:1224次

  

  8月1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

  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26号(农业水利类131号)提案答复摘要。

  答复摘要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切实提升杂粮产业组织化程度。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二是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是积极打造杂粮全产业链。

  答复摘要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杂粮产业布局,推动解决杂粮产业和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有序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提升杂粮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挥好杂粮产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主产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霍学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掘杂粮的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潜力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审视杂粮产业,优化杂粮区域布局

  杂粮是我国传统的“小而特”粮食作物,营养丰富、品质优良,是满足居民健康生活需求的理想选择。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不断优化杂粮产业区域布局,助力主产区杂粮生产提质扩面。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对青稞等杂粮作物产业布局、品种选育、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进行了明确部署。二是开展杂粮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一批杂粮生产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县,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发展订单种植,促进产销衔接,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优质特色杂粮生产基地。三是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7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在黄土高原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东北地区围绕特色粮豆打造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目前,已认定包括贵州省兴仁薏仁米、西藏自治区日喀则青稞、吉林省洮南绿豆、山西省沁州黄小米、山西省忻州杂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小米等一批杂粮类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关于重视培育杂粮经营主体,提升组织化程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切实提升杂粮产业组织化程度。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立足优势产业基础,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带领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截至2021年底,共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其中以杂粮为主要原料或产品的企业达40家。二是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2万家,其中包括杂粮种植在内的种植类合作社近110万家。2021年,推介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荣盛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坡地杂粮全产业链等一批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杂粮产业组织化水平。三是积极打造杂粮全产业链。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聚焦规模化主导产业,围绕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规模化综合加工、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西藏自治区青稞全产业链、山西省清徐县高粱全产业链分别被列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名单。

  三、关于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杂粮产业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8亿元,支持河北、山西、内蒙古、西藏、陕西等省(自治区)建设了以谷子、高粱、青稞等杂粮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农业产业强镇17个。二是加强保险保障。2019年,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试点,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各地可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2021年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自202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粮食作物等种植业物化成本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由40%提高至45%,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户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杂粮产品竞争力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力度。一是加强品牌建设。2019年,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首批发布了300个区域公用品牌,覆盖粮油、果蔬、茶叶等11大品类,其中贵州兴仁薏仁米、云南墨江紫米、青海兴海青稞、新疆木垒鹰嘴豆等杂粮品牌入选。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相继建立品牌目录制度,将区域公用品牌作为培育重点,截至2021年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近3000个。二是加强营销推介。依托农交会、茶博会、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营销推介力度。2020年,山西忻州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举办忻州杂粮品牌推介活动。三是加强产销对接。2020年以来,指导行业协会举办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与各地共同举办40多场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帮助农户销售包括杂粮在内的各类农产品500多万吨,销售金额超过300亿元。2021年启动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在各大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累计成交额超170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杂粮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杂粮产业布局,推动解决杂粮产业和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有序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提升杂粮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挥好杂粮产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主产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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