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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粮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04-06-07   |  阅读次数:4483次

  

我国杂粮原是许多地区的传统主食品种。20世纪80年代以前,全国杂粮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30%以上,以后逐年下降,到2002年杂粮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下降到13.2%。
20世纪80年代以后,杂粮的品种结构和产量不断发生变化。如薯类2000年产量为3685.4万吨,比1990年增加34.3%;高梁2000年产量为258.2万吨,比1990年下降54.6%;谷子2000年产量为212.5万吨,比1990年下降53.4%;大麦2000年产量为264.7万吨,比1990年下降17.2%;荞麦2000年产量为61.2万吨,比1990年增加74.3%;杂豆2000年产量为468.8万吨,比1990年增加67.5%。
2000年,全国杂粮总产量为5329.9万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1.5%。分省区来看,四川省杂粮产量最多,为 173万吨,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为5.2%;西藏自治区杂粮产量虽然只有63.1万吨,但却占粮食总产量的65.6%,比重最大;河北省杂粮产量为98.9万吨,比重为3.8%;山西省杂粮产量为151.6万吨,比重为17.8%;内蒙古自治区杂粮产量为88.6万吨,比重为7.1%;吉林省杂粮产量为84.3万吨,比重为5.1%;黑龙江省杂粮产量为84.8万吨,比重为3.3%;江苏省杂粮产量为110.9万吨,比重为3.6%;云南省杂粮产量为120.7万吨,比重为8.2%;甘肃省杂粮产量为112.3万吨,比重为15.7%。
我国杂粮早在1985年就全部实现了购销市场化。在内贸和外贸市场上呈现出波浪形向前发展的态势。
在国内市场上,杂粮主要由乡镇企业、农民和私营粮商小量经营,一般在中小型批发市场批发,在城乡集贸市场零售。国有粮食企业的杂粮经营量不断下降。1983年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最高曾达到1056.3万吨,1984年销售量最高达到992.5万吨,各占杂粮产量的17%左右。2000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杂粮92.5万吨,比最高年份下降91.2%,销售201.2万吨,比最高年份下降79.7%。
在国际市场上,杂粮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商品,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和资源优势。近些年我国杂粮出口总量占粮食出口总量的10%左右。在正常情况下,出口1吨杂粮的经济价值约相当于出口2.75吨大宗粮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因质量下降、无序竞争等原因,出口量有所下降。近几年来,我国杂粮出口呈现波浪形向前发展的态势。芸豆年出口量为30万吨至57万吨,主要出口到日本、古巴、意大利、土耳其、南非、巴基斯坦、伊拉克;红小豆年出口量为3.7至11.9万吨,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台湾、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荞麦年出口量为10至11万吨,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荷兰、朝鲜、意大利;蚕豆年出口量为1.8至16.5万吨,主要出口到埃及、日本、意大利、也门、印尼;绿豆年出口量为6.4至15.3万吨,主要出口到日本、香港、菲律宾、越南等国家和地区。

虽然我国杂粮中有许多无污染、有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的品种,国内外市场潜力较大,但是目前我国杂粮产业还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杂粮生产发展滞后,产量和质量下降。大部分地区的杂粮生产仍处于零星种植、粗放管理的落后状态。栽培品种多以农家品种自选自留为主,难以提纯复壮,选育优种;有的品种混杂、退化严重,优质率和商品率低下。如啤酒大麦因品种退化、发芽率不高,逐渐被进口大麦替代,2000年大麦进口量比1990年增加2倍多。

二是流通不畅,无序竞争。近年来一些大的国有外贸企业转为出口代理后,缺乏管理和协调,出现国内压价收购和对外削价竞销等反常现象。

三是加工水平低,增值能力弱。出口的杂粮基本上是原粮,加工制成品占出口量的份额很小。许多国外经销商从我国进口杂粮后,略作加工和分装就获利甚丰。

根据《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目标和有关资料,初步测算,2010年杂粮需求量约为6092万吨,比2000年增加10.4%,预测到2010年杂粮产量力争达到5842万吨,比2000年增加近10%,满足国内需求量的95.8%;出口量发展到107万吨,比2000年增加50.7%;加工制成品占生产量的20%。实现上述目标,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到"十五”期末的2005年,杂粮的需求量达到5568.7万吨,比2000年略有增加,其中国内消费量5471.7万吨,每人平均消费41.3公斤,比2000年增加8.7%。初步规划:杂粮产量发展到5546万吨,比2000年增加4.2%,满足国内消费量的98.7%;出口97万吨,比2000年增加36.6%。加工制成品占消费量的10%。第二步,到2010年达到或超过总的发展目标。其中薯类产量达到3881万吨,比2000年增加5.3%;荞麦产量达到78万吨,比2000年增加27.5%;燕麦产量达到66万吨,比2000年增加75.7%;蚕豆产量达到280万吨,比2000年增加10%;红小豆产量达到40万吨,比2000年增加15.8%;绿豆产量达到99万吨,比2000年增加11.1%。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杂粮分会认为,开发杂粮豆产业的条件已经具备,客观需求已经形成,小杂粮可能开拓大市场,小产品可能形成大产业。
为此,杂粮分会提出了发展杂粮产业的七条对策:
发展杂粮产业优势。一是以市场为导向,调减高粱、谷子、大麦等品种,发展荞麦、燕麦和各种杂豆。二是有关方面在生产技术、资金上给予帮助和支持,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三是组织科研力量开展诸如啤酒大麦等品种改良工作,选育有竞争力的新品种,提升品质。四是增加杂粮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五是更新观念,提高农民对杂粮的商品生产意识和消费者对杂粮的消费需求。
推进杂粮产业化经营。组建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走"产、供、销”相结合的路子,发挥规模效益;建立和扩大优质杂粮生产基地,形成杂粮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流通链,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
发展杂粮加工业,开发新产品。对销往城市和出口的杂粮,必须经过初加工,提高包装装璜质量,使商品增值。要高起点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开发以杂粮为原料、口感好的有机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食品。
开拓市场,扩大出口,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支持力度。一是在税收上,对主产区开发杂粮应比照主粮给予适当优惠。二是在科技攻关上,应列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的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投资计划。三是在资金上,可推广和完善银行和粮食企业联手开发办法,解决开发和收购杂粮的资金问题。四是整顿和规范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制止无序竞争。
逐步建立杂粮的法律、法规,建立质量、技术和环境等标准和相关的监督监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发挥杂粮中介机构的作用。杂粮分会坚持服务宗旨,发挥沟通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律、监督、协调的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对杂粮行业发展的支持;协调各产业环节和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构筑杂粮产业新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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