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对绿豆产品的外观质量(籽粒色泽、粒型、粒重等)、绿豆籽实主要营养成分指标(蛋白质、淀粉含量等)和产品的耐储藏性等作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绿豆生产、加工和国内外贸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404.3–1999 国家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赤豆、绿豆)
GB/T10462–1989 国家粮食作物产品质量标准(绿豆)
DB22/ 792–92 吉林省优级绿豆标准
GB/T5511-19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GB/T5514-1985 粮食、油料检验粗淀粉含量测定法
GB/T5512-19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脂肪含量测定法
GB/T5497-1985 粮食、油料作物检验水分含量测定法
GB/T5491-19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19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 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外观质量
绿豆产品的外观质量主要指籽粒颜色、光泽度、粒型的好坏和百粒重、纯净率、完善粒率以及杂质率的多少。包括以下指标。
3.1.1.籽粒颜色:分为浅绿色、深绿色、黄绿色、黑色、褐色。
3.1.2.光泽度:分为有光和毛。
3.1.3.异色粒率:指与产品的颜色和光泽度有明显不同的籽粒占样品总粒数的百分比。
3.1.4.粒型:分为短圆柱型、长圆柱型和球型。
3.1.5.百粒重:为100粒完善粒的重量。
3.1.6.整齐度:主要指产品籽粒颜色、光泽度、粒型和大小的一致性。
3.1.7.种脐色:指种脐的颜色,一般为白色。
3.1.8.纯粮率:指除去杂质和不完善粒的一半(按其重量的50%计算)的干净籽粒重量占试样总重量的百分比。
3.1.9.完善粒率:指成熟饱满,并未受损害的籽粒占取样总粒数的百分率。
3.1.10.不完善粒:指未完全成熟,或成熟后被损害但仍有一定利用价值的籽粒。包括以下籽粒。
3.1.10.1未熟粒:指籽粒不饱满,皱缩面达二分之一以上的籽粒。
3.1.10.2.虫蚀粒:指被绿豆蟓等害虫蛀蚀,子叶受损的籽粒。
3.1.10.3.破损粒:指子叶残缺、横断或破碎的籽粒。
3.1.10.4.病斑粒:指表面带有病斑的籽粒。
3.1.10.5.霉变粒:指表面生霉、子叶变色或变质的籽粒。
3.1.10.6.生芽粒:指胚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籽粒。
3.1.10.7.硬石粒:指用25~35℃温水浸泡10小时而不吸水膨胀的籽粒。
3.1.8.杂质:指混入产品中的异物。主要包括如下物质。
3.1.8.1.筛下物:指通过直径2.0毫米圆孔筛的物质。
3.1.8.2.有机杂质:指无食用价值的绿豆碎瓣、荚皮、茎叶、异种作物籽实和其它有机物。
3.1.8.3.无机杂质:指泥土、沙石、煤渣以及其它无机物质。
3.1.9.产品的耐储性:指产品在长期储藏过程(通常不超过2年)中,保持其商品性能及品质不发生显著变化的性能。
3.1.10.产品的总体色泽气味:指一批200吨绿豆的总体颜色、光泽和气味,是否色泽一致和有无异味。
3.2.产品主要成分指标:指绿豆籽实主要营养成分含量百分比。主要包括如下指标。
3.2.1.蛋白质含量:指粗蛋白质总量占样品干物质总量的百分比。
3.2.2.淀粉含量:指粗淀粉总量占样品干物质总量的百分比。
3.2.3.脂肪含量:指粗脂肪总量占样品干物质总量的百分比。
3.2.4.水分含量:指样品所含水分重量占总重量的百分比。
3.3.A级绿豆:指采用单一优良品种,并按照绿豆栽培技术规程生产达到如下A级绿豆质量要求的绿豆产品。
3.4.B级绿豆:指采用优良品种,并按照绿豆栽培技术规程生产达到如下B级绿豆质量要求的绿豆产品。
3.5.C级绿豆:指达到如下C级绿豆质量要求的绿豆产品。
4.质量要求
4.1 .绿豆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
A、B、C各级绿豆产品的外观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各级绿豆产品的外观质量标准
项目
级别 |
籽 粒 颜 色 |
光 泽 度 |
异 色 粒 率 % |
籽 粒 形 状 |
整 齐 度 |
种 脐 颜 色 |
百 粒 重 g |
纯 粮 率
% |
完 善 粒 率 % |
不 完 善 粒 率 % |
杂 质 率 % |
耐 储 性 |
整体光泽气味 |
A级绿豆 |
浅绿 |
有 |
≤1 |
圆柱 |
均匀 |
白色 |
≥5.8 |
≥98 |
≥97 |
≤2 |
≤1 |
良好 |
正常 |
B级绿豆 |
浅绿 |
有 |
≤3 |
圆柱 |
均匀 |
白色 |
≥5.6 |
≥96 |
≥94 |
≤4 |
≤2 |
良好 |
正常 |
C级绿豆 |
浅绿 |
有 |
≤5 |
圆柱 |
较匀 |
白色 |
≥5.4 |
≥94 |
≥90 |
≤8 |
≤2 |
较好 |
正常 |
4.2.绿豆产品的营养成分与发芽率:
A、B、C各级绿豆产品的营养成分含量发芽率指标见表2。
表2. 各级绿豆产品的营养成分与发芽率
项目 级别 |
蛋白质 含量 (%) |
淀粉含量 (%) |
脂肪含量(%) |
水分含量 (%) |
发芽率 (%) |
A级绿豆 |
≥24 |
≥52 |
≥1.0 |
≤12.5 |
≥98 |
B级绿豆 |
≥23 |
≥52 |
≥0.9 |
≤12.5 |
≥95 |
C级绿豆 |
≥22 |
≥50 |
≥0.9 |
≤13.5 |
≥90 |
4.3.绿豆产品的安全要求
绿豆产品应无公害、无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GB 18406.1-2001中规定的限量范围之内。
5.检验方法
5.1.扦样
按GB/T5491-1985执行。
5.2.外观质量检验
5.2.1.色泽检验:取少量均匀样品,目测其光泽度,确定是否明亮。同时,观测颜色,确定属于浅绿、深绿或黄绿何种颜色。
5.2.2.异色粒率检验:将扦插样品混匀,并用四分递减法取样300粒,分成三等份,分别目测检出异色粒,取其平均值计算异色粒占样品总粒数的百分比。
5.2.3.粒型和整齐度检测:取少量样品,目测样品籽粒属于短圆柱、长圆柱或卵圆型何种类型。并观测籽色泽、粒形状和大小是否整齐一致,确定整齐度。
5.2.4.百粒重测定:将扦插样品混匀后,用四分递减法取样300粒,分成三等份,用天平分别称重,取三次结果的平均值计算样品的百粒重。
5.2.5.纯净率、完善粒率、不完善粒率和杂质率检测:将扦插样品混匀后,用四分递减法取样1kg左右,用天平称出准确重量;分别目测挑出杂质和不完善粒,并分别称重。另外,将已目测挑出不完善粒和杂质的干净籽粒放入25~35℃温水中浸泡10小时,再将沉入水底的硬石粒挑出,风干后称重。
将目测挑出的不完善粒与硬石粒重量之和作为不完善粒重量,并按照样品总重量减去杂质,再减去不完善粒重量的一半,作为纯净粒重量;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出纯净率、完善粒率、不完善粒率和杂质率。此项检测要求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
纯净粒率="〔样品总重量-杂质重量-0.5×不完善粒重〕÷" 样品总重量×100%
完善粒率="〔样品总重量-杂质重量-不完善粒重〕÷" 样品总重量×100%
不完善粒率= 不完善粒重量÷样品总重量×100%
杂质率= 杂质重量÷样品总重量×100%
5.2.6.耐储性分析:根据样品和大堆产品的色泽、粒型、异色粒率、气味以及产品来源、生产时间等综合因素判断分析产品的耐储性。
5.2.7.产品的总体色泽、气味鉴定:按GB/T5492-1985执行.
5.3.产品营养成分测定:
5.3.1.蛋白质含量测定:按GB/T5511-1985执行。
5.3.2.淀粉含量测定:按GB/T5514-1985执行。
5.3.3.脂肪含量测定:按GB/T5512-1985执行。
5.3.4.水分含量测定:按GB/T5497-1985执行。
5.4.发芽率测定:按GB/4404.3-1999 执行。
5.5.产品安全要求检验:按GB 18496.1-2001执行。
5.6.病虫害检疫:按国家《植物检疫条例》及《吉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执行。
6.检验规则
6.1.总规则:以产品的百粒重和纯粮率指标作为划分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百粒重和纯粮率达不到A级标准的降为B级,达不到B级标准的降为C级,达不到C级标准的降为不合格产品。
6.2.辅助规则:异色粒率、不完善粒率、杂质率、蛋白质含量、水分含量和发芽率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的产品。
7.包装、运输和贮藏
绿豆产品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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