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红小豆国标通过审定
来源:中国质量报 | 作者:李佩 | 发布日期:
2007-01-23
| 阅读次数:3462次
地理标志产品宝清红小豆国家标准3月14日在京通过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审定。宝清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这里土质肥沃,气候条件独特,适宜红小豆种植。宝清红小豆种植历史悠久,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宝清红小豆产量高、品质好,除受到国内消费者的喜爱,多年来还畅销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地区。2000年宝清县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命名为"中国红小豆之乡"。为了保证宝清红小豆产品质量和特色,保护宝清红小豆品牌,2004年10月宝清县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2005年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此次通过审定的国家标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保护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自然环境、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将对规范宝清红小豆生产、市场,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