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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SN 22002—85)出口荞麦检验方法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03-11-08   |  阅读次数:3604次

     1 分类
  根据荞麦的类型分为二类。
   1.1大粒荞麦:粒型大,果皮较厚。
   1.2小粒型荞麦:粒型小,果皮较薄。
  2 检验项目
   2.1外观:系指整批荞麦的色泽、匀整度和洁净度。
    2.1.1色泽:具有本品固有的正常颜色和光泽。
    2.1.2匀整度:指整批荞麦颗粒的匀整程度。
    2.1.3洁净度:指整批荞麦中混有其他物质影响外观的程度。
   2.2气味:指本品固有的正常气味。
   2.3杂质
    2.3.1筛下物:通过直径2.0毫米圆孔筛的物质。
    2.3.2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碎块或具有类似硬度的无机物质。
    2.3.3其它杂质:无使用价值的本品颗粒及本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2.4不完善粒
    2.4.1破碎粒:破碎失去部分大本颗粒体积1/6以上或裂口并改变形状的颗粒及裸仁 。
    2.4.2未熟粒:籽粒瘦瘪,其籽仁不足正常颗粒的一半者。
    2.4.3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籽仁的颗粒。
    2.4.4损伤粒
     2.4.4.1出芽粒:胚根突破果皮者。
     2.4.4.2霉变粒:果皮明显发霉并伤及粒仁者;仅果皮生霉但未伤及籽仁者算为完善粒。
   2.5千粒重:指一千粒荞麦的重量。
   2.6水分:按本检验操作规程测得的水分含量。
   2.7年产度:指该批荞麦的实际生产年度。
  3 包装检查
   3.1按照对外贸易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2检查标记,批号是否清晰,部位是否适当。
   3.3检查包装有无污染情况。
   3.4检查扎角、缝口是否牢固。
  4 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
   4.1检验结果有效数字的规定
    A.水分: 0.1%
    B.杂质总量: 0.1%
    C.杂质子项: 0.01%
    D.矿物质: 0.01%
    E.稻谷粒: 0.01%
    F.牵牛花籽: 0.01%
    G.不完善粒总量: 0.1%
    H.不完善粒子项: 0.01%
    I.苦荞麦: 0.1%
    J.千粒重: 0.01%
  4.2检验结果有效数字后的数字,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按SN 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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